关于2023年度学院教职工考核结果的公示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通过,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干部、群众的意见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2.公示时间:自1月2日起到1月5日,共三天。
3.受理方式:
电话:0572-2118656
姓名 | 考核结果 |
沈诚 | 合格 |
卢楚怡 | 合格 |
彭律 | 不确定等次 |
学院
2024年1月4日